發財金

一種流行於臺灣的新式紙錢:多為五彩,上面繪有「財神」、「土地神」或者「符咒」等等,也寫著吉祥話、禱詞,其名稱為「發財金」、「財庫金」或「補運金」等等,被有心人士大力渲染,指稱為比傳統的紙錢,更能為神明所接受,也較可以有效祈福。

廟宇借給信徒的小額現金:有「預祝發財」之意。信徒多半會以此為本錢,做生意、投資等等,希望有神明的加持,能夠一本萬利。各地廟宇借出「發財金」的日期或條件或金額上限皆不相同。

發財金使用方式可以分為錢母或錢子使用。

發財金錢母意思:錢母生錢子,源源不息意思。

發財金錢母使用方式:將發財金存到有再流通的戶頭裡。

發財金錢子意思:將發財金使用在您所求的事項上,來達到錢咬錢效果。

發財金放在自己的皮夾,皮包,或是夾於存摺中(帶財)。

發財金錢子如何使用方式:

1.上班族:從家裡出門到公司要離開之前,所有要用的花費都可以用發財金(例:交通工具.早餐.中餐.上班會用到的東西)。

2.業績性:工作期間會用到的東西(例:交通工具.用餐.支付貨款…等)。

3.生意人:生財工具(例:店面或公司會用到的東西或是支付貨款都可以使用發財金)
發財金有招偏財運,能使人財源廣進的象徵。

借「發財金」的寺廟:

南投縣竹山鎮紫南宮發財金(土地公廟),每年借出總額約新台幣2憶元,每人借款上限600元(需先擲筊出聖筊),為期一年,期滿時歸還。

彰化縣花壇鄉文徳宮發財金(頭戴狀元帽的土地公),「狀元發財金」每人借款上限300元(需先擲筊出聖筊),為期一年,期滿時歸還。

新北市三芝區八仙宮發財金(李仙祖鐵拐廟),每人借款上限600元(需先擲筊出聖筊),為期一年,期滿時歸還。

屏東市枋山鄉福財宮發財金( 五路財神爺 ),每人借款600元(需先擲筊出聖筊),為期一年,期滿時歸還。